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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费标准

代理政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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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积分计划:

积分构成

具体积分规则

消费积分(所有会员)
充值金额每消费1元即可累积1分积分(不含代理商、特殊客户)

优惠积分(所有会员)

不定期的优惠活动,即在优惠活动期充值所获得的双倍或多倍积分

幸运积分(VIP会员)

VIP会员不定期的参与****活动,奖积分5000分至100000分不等

  活动规则:

  • 活动说明:厦门信通王短信于2007年5月1日起为回馈广大客户,举行充值短信送积分活动
  • 兑奖时间:只要积分达到兑奖要求,即可随时兑奖,也可累计更多积分兑奖,时间方式灵活多样
  • 兑换短信:积分达到1000分起,即可直接兑换短信(2分积分即可兑换1条短信)
  • 兑奖礼品:积分达到3000分起,即可直接兑换对应礼品
  • 兑奖方式:直接联系我们申请兑奖,在领取奖品或兑换短信条数后积分将被清零,重新计算积分
  • 兑奖注意:通道租用、代理商(以及代理商的下级客户)、特殊客户不参与本活动
  • 积分查询:在“会员消费积分查询系统”内输入你的短信平台“登录用户名”即可查询对应积分
  • 积分期限:积分与短信余额期限相同以最后一次充值日起12个月内有效,长期充值长期累计有效,
  •           将超过12个月未充值短信,请及时兑换积分,否则积分将被清零。
  • VIP客户不定期的幸运积分(积分),活动期参与****活动(礼品),以及全程服务跟踪。

  兑奖礼品:(因商品市场变化,礼品品牌于用户收到实物为准)

  • 摄像头:积分累计3000分即可兑换高像素的高清晰摄像头
  • MP3:积分累计7000分即可兑换时尚品牌MP3
  • MP4:积分累计15000分即可兑换时尚品牌MP4
  • 时尚手机:积分累计50000分即可兑换时尚品牌手机
  • 商务手机/数码相机:积分累计100000分即可兑换高端商务手机或高级数码相机
  • 摄像机/液晶电视:积分累计150000分即可兑换高像素品牌摄像机或37寸品牌液晶电视
  •  
  • 液晶电视:积分累计200000分即可兑换高清42寸品牌液晶电视

  VIP客户标准:(当您达到以下条件时,请联系我们申请为VIP会员)

  • 使用信通王短信系列产品半年以上
  • 半年累计交费总额达到1万元以上(含1万元) (不含代理商及代理商下级客户、特殊客户)
  • 使用信通王短信系列产品连续半年客户投诉率1‰以下(含1‰)
  • 短信发布内容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,半年之内未发生重大错误
  • 对信通王短信系列产品提出重大改进建议者,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

     厦门信通商务网拥有对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(详情咨询服务热线:0592-3880309)

    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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